我是天津人,有天津户口。我于1996年至2000年在河北省某县城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我今年50岁,在天津只有工作记录。无任何参保记录,我现在处于失业状态。请问:
(1)能否将外地的养老保险转入天津,手续需怎么办。
(2)如果不能将外地的养老保险转入天津,那么需要在办什么手续才能转入天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返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的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积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