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塘沽办的限价房购买证明,在今年9月16日去塘沽房管局咨询塘沽五车地限价房时被告知不可以在塘沽使用?在该证明上面并没有标准不可以在塘沽区使用,而且使用年限并没有超出时限,既然是在塘沽办理的为什么不可以在塘沽使用?是否有国家政府的批文?请您回复!给您添麻烦了谢谢!
朱绍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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