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后三合村村民,非农业户口,无工作,有一女儿5岁,现在无处居住,寄宿在老母家中,父母都已经年近70了,没有任何生活来源,也没有能力购买住房,现在后三合村已经拆迁,我这种情况如何补偿?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双港镇政府。据了解,双港镇政府在本次拆迁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接受市、区相关部门的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关运作。
经调查,您已于后三合村土地整合公决前与该村村民冯玉森离婚,虽然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后三合村,但在后三合村没有住房,也已不在后三合村生产、生活,属于空挂户,况且您与您的女儿都已移民澳大利亚并加入该国国籍,根据本次拆迁政策不具有房屋分配资格。
本次拆迁政策严格按照《后三合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执行,具体问题可向村委会进行咨询。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