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已婚妇女,育有一女。最近不小心又怀孕了,需要进行流产手术。
今年4月份因工作变动,我失业在家停止了缴纳一个月的生育险。请问:
1.我此次流产的手术费用还能走生育险报销吗?
2.国家对于流产后的休息公假法定休几天?
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停止缴纳生育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怀孕流产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