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通过授楼人员得知名众假日广场的物业费需要1个月1平方米26元,但是老商城的物业费才1个月1平方米1.5元,请问这样的差距合理吗?如果我要投诉要去哪个部门投诉?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发改委、区房管局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发改委、区房管局了解情况。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六十一条规定,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自主协商确定。据了解,名众假日广场项目还未在天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备案,同时未在物价部门进行物业费的备案。您反映的物业费需在天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备案和在物价部门进行物业费的备案后方能定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