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相关部门领导:
我们是红桥区芥园道康华里10号楼8门全体住户,向您们反映违规底商餐饮排放油烟扰民问题。坐落在8门两侧的“河间驴肉馆”和“沙县小吃”两家餐饮在没有安装除烟设备的情况下违章经营(烹饪油烟从小区后窗直接排放)造成8门及其附近居民不敢开窗换气。几个月前有的居民曾向区相关执法部门反映过多次,最后都不了了之,两家底商继续我行我素。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过问此事,使之底商油烟扰民问题彻底解决,还居民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此致
红桥区康华里10号楼8门全体住户
尊敬的安康:
您好!我局执法人员于2010年9月14日,对被反映单位“河间驴肉馆”、“沙县小吃”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这两家小食店坐落于康华里10号楼底商,“河间驴肉馆”主营驴肉食品中式快餐,现场未发现经营易产生油烟的中式正餐炒菜;“沙县小吃”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经营中式快餐,现场也未发现经营易产生油烟的中式正餐炒菜。由于这两家小食店老板均不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向其店员宣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留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两家小食店老板择日依法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解决群众投诉中的相关环保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这两家小食店经营中存在的环境违法事实,依法进行处理。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红桥区环保局
20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