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东区成林道嘉华小区的业主,现在有人在小区内21#楼前私自建房,影响小区内的环境,无人管理,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制止。
尊敬的洪英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区综合执法局三大队已对该违章建筑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陆续履行其他法律程序,现三大队执法人员正做相对人思想工作,劝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将组织执法力量对其强制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