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力社保局领导:
您们好。现有一问题想请您们帮忙:
我爱人户口在本市,也在本市上的医保。今年7月,她需住院进行肿瘤切除手术,因我在外地,无法照顾;为方便照顾,她只能回到老家做手术(河北沧州),是在当地三级医院,也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当时我咨询过,工作人员答复说转外埠只能向北京的三家医院转,不能向沧州转,故当时不能开转院证明。目前 ,我爱人已出院。
我们去外地做手术,手术费用比在天津市低许多;且按规定,外埠转院的,自己还要多承担5%的比例,我们也愿意多承担一部分费用。
象我们这样因有实际困难去外地做手术的,能否参照外埠转院的情况,酌情报销一部分医疗费?
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是临时外出异地急诊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给予报销。或是在本市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经社保部门审核同意转往异地就医可以给予报销。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