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64岁,和老伴61岁,作为困难人员家庭,申请限价房时陷入绝境,渴盼得到政府的救援。
我们在2008年7月顺利申请到限价房资格后,但由于不可抗的天灾人祸,未能当年购买。却惊闻,永远不得再申请买限价房的资格了。
原因是,老伴患了严重且日益严重的糖尿病,且双腿残疾无法行走。最要命的是,老伴在乳腺癌晚期切割乳房手术后的例行检查中,有转移征兆,医生要求严密观察,加强保守治疗。一系列大病花了巨额药费。
我们无能力并且也不奢求买限价房了,只求治病保命。
与其他限价房申请人比较,我和老伴还有如下困难,
1.我们都是企业退休职工,两人收入加一起也低于单人3万收入的标准。
2.我和老伴年龄都已花甲,我个人也是心脏病,前列腺炎百病缠身。老伴处于半瘫痪状态。药费开支越来越猛。不奢求买房,只想安度残生。
但是,最近86岁重病在床的房东急需卖房治病,请护工。再次将我们逼上绝境。
我们三位老人陷入绝境。
但是据说,我们在限价房的资格申请上已经被判了“死刑”了。
政府保障房的宗旨是保护弱势群体,我们是弱势中的弱势啊!
我们恳求人民政府能够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能尽快给我们一个重新申请限价房资格的机会,使我们风烛残年的老人们再次在政府和亲友借钱的帮助下,能够获得一个晚年安身之处。
我和老伴感谢政府,感谢各位亲朋好友,多次在我们的崩溃边缘给我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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