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局领导:
我的父母现在离异,我父亲和母亲还有我,目前居住在14平米的平房。因为现在房价的确太高,我们的确也没有钱买房,所以双方还在搭伙过日子。
今年6月份,我也刚登记结婚。现在也无房。
我的父亲申请限价房条件够了。可是工资比较低。银行不给贷款。
我的母亲是教师不能申请限价房。其次我们也在等教师住房补贴,可是迟迟没有发放。
还有就是我爱人名下有房,但是她的父母在买的时候写的孩子的名字,目前是她的父母一直在住。
我有固定的稳定的工作。我和我爱人想办理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可是我爱人名下有房,根本不能办理。就这一条简直要了我们的命。
现在我父母还有我跟我爱人,拥挤在14平米的平房内居住。我们想换换环境,我们也是尊敬守法从来没有开过假证明,可是这些硬性条件都把我们买房的希望拒之门外。
我家条件比较特殊,所以想问问有关的领导,我父亲申请限价房证后,他个人没有能力申请贷款,这种情况怎么办?能不能我和我爱人偿还贷款。或者我的母亲偿还贷款?如果我的母亲偿还贷款的话,他们现在离异,还能不能偿还?作为子女我们也想老人有房住,我们也有房住。请市局领导替我们想想办法吧。我们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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