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璐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您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此次城中村改造的对象基本是环内尚未进行改造的平房村落,楼房并不包括在此次拆迁改造范围内。
金苑公寓位于红桥区双环邨街与我区天穆镇交界处。经调查,金苑公寓占地面积8.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房屋共23幢,业主户数1756户。该项目由天津天宝房地产、红普房地产、利泰房地产三家公司共同开发,1999年10月竣工并入住,项目所有房产手续均在红桥区办理。1999年4月由天津开发区华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接管,并于1999年5月在红桥区房管局备案,该物业企业在2009年2月退出。金苑公寓居民户口属红桥区,物业登记立档在红桥区,包括垃圾清运等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始终由红桥区方面负责。
2010年4月28日,市城管委员会公布了《天津市城市管理区划属地责任图》,将金苑公寓城市管理职责转我区负责。此后,我区相关部门积极的接手小区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但该项目先前各项手续尤其是物业登记均在红桥进行,我区需与红桥进行管理权限交接后,才能正式对小区进行管理。对此,我区将积极与市城管委员会、红桥区就该问题进行沟通磋商,尽快完成小区管理权的交接,早日改变该小区物业管理等诸多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市容园林委
北辰区房管局
201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