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土房管局领导:
您好!
1、滨海欣嘉园的限价房,开发区个别单位已经开始办证了,为什么塘沽区等其他的地方不让办理?这样分先、后办理是不是能保证公平购买限价房?
2、滨海欣嘉园的限价房,不认可天津市其他区办理的限价房证,为什么不能重新办理?即使条件不一样,比天津市其他区县多了工作地点和社保的要求,那也可以附加劳工合同和社保证明不就可以了吗,都一个月了都没有相关解释政策出台。
此致
敬礼!
张鑫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请您与滨海新区住保中心联系,做个登记。联系电话:662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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