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2010年9月7日
网友你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潘庄镇政府调查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2010年2月6日,通过公开竞标,俵口乡李某取得了东塘坨砖厂承包权,承包期5年,承包费共计四百万零一元整。
二、经东塘坨村双委会研究,村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同意,决定将东塘坨砖厂承包费的85%分给村民,15%留作村集体开支。
三、按分配方案,东塘坨村留作集体开支60万元,分别村民340万元,目前,村委会已按照村民户口发放承包费312.645万元,共3291人,每人950元。余款准备发放给属于本地村民,在村无户口的特殊人员(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现村两委会正在调查核实确定这部分人的情况,待人员确定落实后再将款项发给他们。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潘庄镇人民政府
2010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