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怡花园入住已有1年多时间,在购房合同上注明365天内办理产权证,现在已经过了合同约定期。现在面临的困难是孩子无法上学,以前居住地以拆迁,现在居住地没有房产证,也办不理户口,小学不看购房合同,我在今年7月份投诉过这件事,当时给我回电话的是红桥区国土房管局以为女同志,她说:“她们只知道有河怡花园这处小区,但该小区没有做初始登记,故无法办理产权证”我想问一下,根据《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知购房人。作为2009年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难道民心工程就是让拆迁的老百姓孩子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不能让孩子正常接受国家教育吗?为何没有监管单位来监管这民心工程哪!对开发商的违法,违约行为就没有部门能管吗?还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望有关部门能切实做好着民心工程,让老百姓能过上正常生活,让孩子能正常接受教育。
小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