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土房管局领导:
你们好,我于2006年购买了天津弘泽建设集团位于南开区芥园道水郡花园(原名为津河一号)7号楼的一套商品房。2007年10月底办理了交房入住。因弘泽集团一直未办理初始产权登记,导致小区约900余户业主始终未能办理产权证。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于2008年制定的有关文件,为入住满2年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我们想知道我们小区是否已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可直接办理产权证?
请问我们想办理产权证,该通过什么手续或者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该项目坐落于南开区芥园西道东半北侧,由天津弘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该项目建筑规模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规模,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因此,该公司至今未申请办理水郡花园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201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