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鑫海苑的住户,天气很快就要凉了,我想问问供暖的问题。
我家冬天屋里的温度一直比较低,总是在16度左右,虽然达到最低标准,但是觉得家里还是冷,冬天在屋里还要穿棉坎肩才不觉得冷。
我也按时足额缴纳供暖费,这样的温度实在是让人觉得不满意,找过几次物业站的也没解决问题,我想问一下,怎么办,要是还这样的话,我也要考虑取暖费是不是也打折缴纳呀,呵呵!
希望您能过问一下,可以通过邮箱联系,谢谢
尊敬的王欣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县房管局查明此事。经了解,最新《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条例规定:取暖期间,居民室内温度不得低于摄氏18度。县供热办将加大对各供热单位的督查力度,确保居民室内温度达标。 如若您所住的小区未能达标,可拨打县供热办电话:022—29146946,他们将派人对小区物业站进行督查。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