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市公安局领导:
您们好!
我是一名已在天津市工作多年的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以投资方式申办蓝印户口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底,我们公司老总(外地人)在天津市大港区投资了一个注册资本总额为壹亿元人民币的石油工程公司。根据天津市的蓝印户口政策,在天津市投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办理蓝印户口。2010年初,我们公司在大港区有住房的几名同事向大港公安局申请了天津市蓝印户口,该申请已于2010年8月获得了贵局批准。我的房子不在大港,我于2009年12月20日在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我已装修完入住了,房产证已下来了),现在我已将申请蓝印户口所需要的相关资料都准备齐全了。
因我的住房在北辰区,不在大港区,请问我能否通过大港公安局申请蓝印户口?将来的蓝印户口是不是要和北辰的房子落在一起?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天津市北辰区公安局申请蓝印户口?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予答复,不胜感谢!
冯松林
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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