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爸爸,我好想好想上一年级!”这是近一个月来女儿经常与我说起的一句话。
自2008年底本市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工作以来,全市中小学严格按照达标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仪器配置、教育科研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市中小学现代化义务教学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虽然“达标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觉得尚存在一点点小瑕疵。例如我的女儿杨禹轩,眼下不仅能自读儿童诗歌类书籍,两位数加减法也没问题,生活基本自理(如自己坐公交车),只因生日小(与标准年龄差4个月),在奔波县城各所小学报名时屡屡碰壁。
类似的情况,全市的孩子应不在少数,我想,在“达标工作”中是否能酌情对待,恳请市教委领导帮助。
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0年08月31日
家长同志:
您在网上留言“关于孩子入学年龄问题”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我市小学招收新生年龄为年满6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教育法的分级管理规定,您所关心的问题可向您的居住地教育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