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杰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区教育局。据了解,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入学,您的孩子如是天津市的集体户口,可由集体户口落户地就近入学。津南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对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小学,由各镇成人技术学校(负责统筹镇域内入学、转学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入学政策及天津市招生政策给予统筹安排。如果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按以往的招生政策,家长需持孩子户口本、家庭居住证明(包括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在市教委规定的统一招生时间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或镇成人技术学校报名点,登记报名入学。提醒您及时关注天津市统一的招生时间和相关政策调整,及时送孩子上学,津南区教育行政部门愿意为解决适龄儿童入学问题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