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公司一员工现居住在华苑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孵化器,户籍2004年从原籍山东调入天津城建学院集体户口,2008年调入我公司在园区派出所的集体户口,我公司开户地为华苑产业园区。
现此员工情况为,户籍、工作、居住均在园区,而园区属于高新区,并无街道。此员工办理社保卡无对口街道,并且园区劳人局、园区社保、园区管委会并无相应对口办理社保卡的机构。
公司给12333打电话咨询,12333告知我公司让此员工去就近的街道开具“受理转移单”,此员工去华苑街办理此项业务。华苑街办事员称,此员工非居住在华苑街道所辖居住区内,无法开具“受理转移单”。
此员工到西康路2号的劳动服务中心内的办理社保卡机构办理社保卡,机构工作人员称,此处只办理外地非农业户口中没有暂住证人员的社保卡,对于外地非农业户口有暂住证人员,本地非农业人员,集体户口人员的社保卡不予以办理。如若办理,持“受理转移单”来办理。
现在我员工,
一,无街道所管辖;
二,无任何机构可以给他开具“受理转移单”。
致使此员工长达2个月无法办理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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