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去世后,名下有一套企业产房屋,生前奶奶留有遗言(无遗嘱),房屋由我弟弟(奶奶三子之子)继承居住,奶奶有三子,其长子20多年不来往也没有照顾奶奶,次子(我父亲)早年过世,其三子(我叔叔)和我一直照顾奶奶直至奶奶病故。户口名下,奶奶是户主,剩下的只有我和我弟弟的户口,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想把房本过户到我弟弟名下,需不需要奶奶的所有子女到场签字?还是只要奶奶户口名下的亲属到场签字就可?请详细给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了。
黄小姐: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