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宁河县北淮淀乡南淮淀村村民,正在紧张施工的津宁高速公路,途径我村三十年延包的土地,部分村民土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经村民同意按全村现有人口和三十年延包时全村分地人口各50%分配的。由于部分村民部分土地被征用,人均承包田现在不均衡,村委会准备重新调整划分承包田,请问三十年延包的土地可以重新划分吗?谢谢!
李振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