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老房子是07年3月份拆迁的,地点是河北区北站中山路世纪联华附近,12平米,当时给的拆迁费是7万6,由于当时给的钱少没有能力买经济适用房,国家现在一个月给450的租房费,为期5年,我想问问我的这种情况如果把每月给的租房费退回去的话,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我最近听广播好像有这方面的政策,谢谢。
王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