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冯志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正责成区环保部门调查了解情况,请您耐心等待。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30日
尊敬的冯志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青光工业园隶属于北辰区青光镇青光村,位于北辰区津霸公路与京福公路(104国道)交口东南角。2009年9月,环保局局执法人员对该工业园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有废水排放的企业,未办理环境保护申报审批手续,据此,环保局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针对您的此次投诉,执法人员与青光镇政府再次对该工业园区有废水排放的企业,特别是自行车零件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有废水排放的企业一部分已经配套建设了废水处理设施;另有部分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
对于您提出的下管道解决的建议,执法人员与青光镇政府及青光村委会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情况。目前,青光工业园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规划,离此不远正在建设的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将规划建设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后青光工业园的废水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彻底解决排放的问题。
今后,环保局将加大对青光工业园内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保障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环保局
2010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