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主管部门,我是94年12月份入伍2007年8月份转业的3期士官2008年1月份分配到镇政府工业经济办公室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现在工业经济办公室的编制为差额事业编,工作人员5人可这5人是全额事业编制,只有我自己是自收自支编制3年过去了我的养老保险没有缴纳,社保中心说我是全民固定工,编制是自收自支编制可单位不是自收自支的单位无法办理,要想办理必须和单位重新签劳动合同,可是签劳动合同劳动局答复我3年了时间太长没法办理了,签劳动合同和自收自支是不是不一样呀,保险缴纳比例是不是也不一样呀 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理,将来退休金谁来给,请予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规定,全额、差额事业编的工作人员暂不缴纳养老保险,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不能出现,全额、差额事业编的单位出现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所以,您反映的问题,请协调单位帮助您解决。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