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和老伴,于1962年从兰州返乡,均在城关镇乡镇企业做临时工30年,1994年先后因年岁逐渐增大加之身体多病,不能用做工来维持生活,没有退休金,月收入为零,自身无生活来源。
2009年8月我因高血压,心脏病严重,做了两个支架,在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情况下,报销1.5万元,个人担负4万余元(两个儿子各担负1万,借款2万),老伴腰间盘突出,现在我与老伴每月吃五种必须药品1200元,现已不能维持生活,所以在极为困难之时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
近几年我们的生活来源是两个儿子供养的300元生活费和每月我俩享受每人70元的政府生活补助,省吃俭用,勉强生活。
基本情况:
尊敬的领导:我于2008年在街道居委会申请过低保,有说不够条件,情况是这样,我大儿子在大港上班为一般企业工人,大儿媳是企业内退职工,孙子在上大学,每月给予我们200元生活费;二儿子在宝坻,独立生活(独立户口),夫妻为企业下岗职工,孙女在上大学,为谋求生活,在朋友的帮助下,靠借款买了洗衣设备和朋友赠予的二手(奥拓)送货车,开了一个小型洗衣店,现已基本维持他们的生活,同时每月给予我们100元生活费和一些应急贴补,在我住院期间,部分费用是二儿子与朋友借的2万,至今未还齐。
以上子女们有抚养义务,但他们实在无抚养能力,我们俩人每月440元的生活费,(人均220元)又吃饭,还看病吃药,每年还要上320元(160元/每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费用,基本生活实在维持不下去了,请领导帮帮我们吧,求助吃上低保来维持生活。
在此,我期待着辛勤为群众服务的各级领导的帮助,我相信我区领导是关心民生、情系民众的好父母官,好领导。谢谢,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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