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人,将于9月份前去北京工作,新单位只给上四险,原单位保险公积金缴纳至8月份。我想咨询几个相关问题:
1、公积金新单位不缴纳,我是否可以暂停上公积金,能不能把以前的取出来,对今后贷款会不会有影响?
2、因为新单位不给缴纳生育险,那以前缴过的部分是不是就作了?
3、其他四险从天津转至北京需要什么手续?多长时间内办完不会影响保险的缴纳呢?可否由家人代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1、公积金问题不在人力社保局业务范畴,请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要求在参保状态下可以享受待遇。
3、目前我市能够办理养老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医疗保险转移经办政策正在制定中暂不能转移。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不需办理转移。具体办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或本人办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