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庆海”网友:
您好!您所询问的关于“同一线路上发生票价的冲突”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交通局局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尊敬的"李庆海"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宝巷客运公司非法运营"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宝坻区汽车客运站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交通管理局和港口管理局津价费[2010]63号、津价费[2010]64号文件精神,对票价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我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形式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按车型制定运价的办法,在基础运价基础上,上浮幅度为30%,下浮不限。道路旅客经营者可根据旅客运输市场情况,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运行。
关于您所提及的黑车问题,经我区运输管理所核查,并未发现非法运营行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