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向国土房管局咨询,编号0040137805,内容如下:“我于去年9月到南开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妻子于今年九月从南开毕业,也将留在学校从事行政工作。现在我们的户口都是南开大学集体户口(我集体户口满一年,爱人五年),我现在一年收入3万元,妻子是学生一年收入也就1.5万元,学校提供了校内多层出租房一套,面积47平米,其它在天津没有房源。但在老家老屋拆迁后,为了父母生活买了一套房子,名字是我和父母共有,有银行贷款尚未供完。”
现咨询已有答复,感到这真是一个政府与民众沟通的好桥梁,也感到十分满意和高兴。现还有两个问题需要向您咨询:
1。家中现在经济困难,需要贷款。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申请贷款最多能申请到几成,可以按照首套房来办理吗?
2。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对于我这样的情况,可否给予贷款?可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谢谢。
郑春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