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们是和平区多伦道金伦公寓的住户。金伦公寓一号楼底商天津饭庄于09年6月开始装修门面,据说有市容委的批件。但是,天津饭庄的营业执照是09年9月批准的。请问市容委没有营业执照的门面装修申请你们能批准吗?更为严重的是这个门面装修就是建一座门楼。该门楼是将一座三层楼高的钢架连接在住宅楼三层以上阳台的承重支柱上。采用的方法是野蛮地将承重支柱打穿露出钢筋并与门楼的钢架相连,破坏了我们住房的承重结构。同时也破坏了大楼外观的整体容貌,更加占用了人行便道的很大面积,违反了多部法律法规。我们曾经投诉到贵部门,和平区市容委也实地进行检查并拍照并转和平执法局办理。但和平执法局一直没有办理,我们找到执法局询问,给我们的答复是:他们(指天津饭庄)官太大了,我们管不了。他们有批文,不就是盖大了吗,盖大了就盖大了,盖了就拆不了。我们也就能欺负欺负小商小贩。作为执法机关这样的答复于政府于老百姓都是说不过去的。特别是在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的关键时刻这个违法违章建筑仍然矗立在和平区多伦道上无人过问,于当下天津市提升城市环境的大气候背道而驰。恳请市容委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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