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居住在塘沽云山道与谐海路交口的东海岸家园小区,物业是盛星物业公司,入住一年了,一直发现物业没有给配备消防设施,每层的灭火器箱更是空空如也,形同虚设,只有首层仅仅给配了一段管子,我不知道像这样的高层住宅是否应该给配备灭火器材,如果不配,那在设计时为什么要预留放置灭火器的箱体呢?高层的火灾隐患相对于多层住宅要高很多,请相关部门对百姓的安全隐患问题给予重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8月2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消防部门十分重视,经实地调查,因物业管理部门担心消防器材盗损丢失,故将器材放到地下室仓库,现已责令其放回,以保证消防器材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