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我们这批校园保安是什么性质的招聘,是公益性的还是事业性的?为什么定的每月1100元的工资标准比市内的低,对于校园保安的这项责任性比较重,风险性比较高的工作,这个工资是否太低!以后是否有涨的可能!据我们所知学校和保安公司定的工资标准并不低,可能到我们手里的太少了!
尊敬的校园保安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教育局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区教育局招聘的校园保安市在公安北辰分局的协调下与天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北辰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人员由保安公司统一招聘,然后分配到各学校。保安的管理、待遇、招聘等由保安服务总公司北辰分公司负责,执行的是该公司的机关文件。对此,我们建议您可就招聘性质、工资标准与合同鉴定方(保安服务总公司北辰分公司)进行沟通。如您发现其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及劳动报酬给付方面存在违背劳动法规的现象,可直接与去劳动局进行反映(26391575),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北辰区教育局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