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督查室
2010年8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区卫生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队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区卫生局始终高度关注他们的执业情况和收入待遇,尽最大努力支持争取。该信访人在留言中反映的乡医补助问题,自2008年全市推行十八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已经纳入了预算,做到了专款专用。2009年5月5日,局里专门出台了《关于乡医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享受补贴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补助原则和标准,乡医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最低补贴标准为每年人均2400元,若乡医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增加,将在此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贴额度。目前从各医院的执行情况看,总体良好,有的医院每半年根据考核情况下发一次补助,有的医院年底考核兑现。
鉴于您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区卫生局为进一步帮助协调解决,根据您留移动电话进行了联系,但拨通后对方为蓟县一群众,无法与您直接沟通。如果您还有疑问,请留下真实联系电话,或者直接和区卫生局联系。谢谢。
武清区卫生局
2010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