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蓟县舒馨家园业主,舒馨家园原物业为天津市开发区信泰物业公司,由于小区的南门问题,小区部分业主没有缴纳2009.8——2010.7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于今日即2010.7.31撤出,小区物业撤出必定会给业主造成许多不便,也会给小区 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有职能部门对没有物业的小区是不是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另外小区物业擅自撤出,有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向县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经了解,物业服务属于市场化行为。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企业退出时,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协调解决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项目管理阶段出现的问题,将确定的管理预案等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并及时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县物业办按照规定一方面正在协调物业企业暂缓退出,以确保小区平稳过渡;另一方面已与文昌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建议街道办牵头成立业主大会,尽快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