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领导们:
我是天津户籍人口,1999年在天津参加工作,2004年离开天津去上海工作。
2007年又返回天津,当时离开上海的时候开了社保转移单,把上海的社保转移回了天津,我的劳动就业手册最后一页,有一个关于在上海2年半的工作经历,并盖有天津社保的章。
可是用身份证查询的时候,这部分年限没有被认定,仅仅有一个记录是08年转入一笔钱数。
因为当时的社保转移制度不能转移在上海的统筹部分,那会不会影响我以后的工作年限认定和退休金?
期待领导们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上海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当时如果已经转入了天津,可以视同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与在本市参保的年限合并计算为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