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房子是老公的名字买的,而老公的户口不在天津。我的户口是天津的集体户口,南大研究生毕业,有正式工作。 想咨询一下,我的户口能否迁移到房子所在地。
两次电话咨询西青区南河镇派出所,两个人给予的回复不一样:
回复1、 可以迁,需要单位的集体户口
回复2、 必须我老公的户口在南河镇派出所,我的户口才能迁过来,如果如回复1所述, 如果不是单位的集体户口,而在学校或人才的集体户口,单位出证明是否可以。
希望有关领导可以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8月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