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北辰区居民,户口现在佳荣街派出所。前几年我换了精神分裂,一直没有完全康复,到现在还在吃药,去年8月份又患了肺结核,一直没有上班,看病都是自费的,现在已经是负债累累
听说这两种病国家是免费给治疗的,是有补助的,我怎么才能申请呢?我已经找了民政局等多个部门,他们都说不属于他们管,属于卫生局管。
希望尽快回复,谢谢!
梁先生: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电话沟通,如有疑问请上网查询津政办发[200]12号文件。
天津市卫生局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