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二光学仪器厂的退休职工,自下岗后到07年退休,每年上缴社保的养老保险金,都是我自己全额垫付并通过单位上缴的。08年我厂破产退市,没有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自己以前垫付的养老金已经全额退回,但我们已经退休的原厂职工,却没有得到我们已经垫付的养老金。向我们这种情况的退休职工,单位中还有一些。我们都认为,这样既不公平也不合理。退市期间,我们曾多次找到厂领导,他们以各种理由不给解决。我们实在没有更好的反映问题的渠道了,希望市领导能帮我们解决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退市时应在退市方案中优先清偿拖欠职工的各项债务,如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因理顺劳动关系和办理退休等原因向职工的借款等。但下岗职工的保险缴纳一般是按照下岗前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协议约定来履行。如果您下岗前与单位对保险问题没有约定,您可以通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来协调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