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外地人)在和平区买的二手商品房,房子写的是我母亲名字。我大学毕业后考取本市公务员,在单位落的集体户口。请问我能否把户口落到该房子处?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8月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已在该房产处居住,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