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的问题是:我在开发区的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我于2008年-2010年在职读了硕士研究生。今年7月份毕业后,按学校的要求,我将学籍档案交给我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存档。但是,当我公司有关人员将档案送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档案管理部门时,被告知后取学历的学籍档案不能存档。我对此不能理解,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籍档案为什么不能存入本人档案? 这与其他档案有什么不同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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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9日
您好!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与您进行沟通和联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