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反应信益陶瓷(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入职员工满半年后才予以补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若在职半年内离职的员工将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正当权益,即使经历仲裁法院依旧恶意拖欠员工保险公积金更有甚者恶意扣押员工档案影响员工再就业的正当权益,该公司系台湾知名企业严重损害到了打工者的正当权益,无视仲裁裁决无视国家法律,望尊敬的领导彻查惩处该公司为打工者伸冤维护打工者正当权益!
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您可通过单位所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维权!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