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郑*   提问时间: 2010-07-27 16:35
 标题:电动车违章逆行撞上机动车 责任如何认定?
内容:

交管局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机动车驾驶员,我有个朋友遇到这样一件事情,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责任该如何认定。

    我朋友开车在快速路辅路上正常行驶,绝没超速,一电动车违章逆行,突然变道撞到我朋友的车上,我朋友虽然踩了刹车,但由于惯性还是撞到了她。

    请问,像此类事故,责任如何划定?

    是否法律就是同情弱者,而不管他是否犯错。曾经看到有其他网友在站内发帖,等红灯的时候被电动车撞,结果还赔给电动车钱。说句不太合适的话:“还有天理么?”停着被他们撞,结果还要给人家钱。

    交警不能把注意力都放在机动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上,警力不足不能纠正社会上所有非机动车及行人的违章,但是遇到事故了,又是因为他们违章而发生的事故,却来罚无辜的机动车驾驶员,极不合适也极不合理!!!

    非机动车就一定是弱者么?现在看来机动车才是弱者!

    请不要用一些官方的话语来搪塞我们,我们只是想知道责任该如何认定,请正面回答!

    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0-08-02 17:3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8月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