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静海县大邱庄镇李八庄村村民,今有关于农民土地耕种问题特向农委咨询,本村现有大约1000亩耕地从09年开始镇政府下通知不让群众耕种,《至今也没有对付补足款》说每亩地每年给400元补足,今年春季大部分村民看着土地将要荒废,自发的把自己的耕地继续耕种。2010年7月26日村里统计全村土地耕种情况发放农业补贴,并通知凡是在那个范围内不耕种的农户农业补贴照常发放,凡是以耕种的农户农业补贴及400元的补足一律不给。需要说明的是:这部分土地没有被国家征用。本人最不明白的是:土地荒废有补贴,耕种土地反到受到制裁。请问政府是否有这样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