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负责同志:
不久前我“反映车管所津西所征收驾照考试补考费一事”(查询码:0035845345,提交时间:2010-07-16 ),津西所的有关同志及时与我取得联系,并就补考费有关问题予以说明,我比较满意。谢谢!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您的肯定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我们将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