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关于汽车鸣笛的噪音问题我想做些建议。
1、在全市下发通知要求有汽笛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过期限后在路上设卡检查,只要有汽笛就给罚款。
2、各路口有明显的禁鸣标识。
尊敬的程敦学: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30日
程敦学同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号、私自安装、拆改气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并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约束交通行为,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