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宝翠业主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正则从瑞景街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
尊敬的宝翠业主: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房管局物业办调查处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已停机,现网上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反映件后,房管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专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您反映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1、对于瞰景园小区院内私搭乱盖、圈占绿地、私自经营现象,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劝阻并下达违章处理通知单无效后,物业公司已经将相关情况多次反映到北辰区综合执法局。
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物品和工具。第五十四条 严禁违法占压、破坏园林绿地。严禁占用园林绿地后迟延恢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天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由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实施;尚未实行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对此,我们建议您直接向瑞景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26677346),区综合执法局驻该街执法队将妥善进行处理。
2、业主反映的小区绿化及喷泉水池问题,经调查宝翠花都4、5期绿化尚在开发商维保期内,依据合同在2010年12月20日移交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经我局人员现场调查树木和草坪枯死的主要原因为地下土层浅薄工程渣土居多。喷泉水池无法使用的原因为园区公共电源没有接入。经与开发商客服部的负责人张勇沟通,开发商书面承诺十月底前完成改造。房管局下一步会继续关注督促实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0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