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河东区新兆路惠森小区业主,我们房屋外部结构的景观灯,走的是公摊电表,谁给付账,物业,业委会,都没和业主通知!
李先生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经我委信息中心调查,答复如下:新兆路惠森还原外部景观政民建设工程系2010年液晶照明网络建设工程,是2010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八项工程”的内容。该工程的建设由同方股份公司承担,于2010年7月10进场,工程期间的临时用电,已采取预交费的方式进行(票据附后),工程完毕后,接入专用供电线路,不使用小区的电源。至于小区物业、业主会是否通知你,与工程无关。
由于你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所以无法联系到你本人说明情况。
天津市市容园林委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