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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沈**   提问时间: 2010-07-02 19:44
 标题:投诉北辰区蓝岸森林住户养鸡的问题
内容:

    投诉北辰蓝岸森林61号2门一楼住户,养鸡还有狗,臭气熏天,现在更是苍蝇蚊子,满天飞,小区是不允许养这些禽类的动物,物业更是无人管理,对于投诉事情拒之门外,请火速协助管理一下,实在是太脏了,在好的小区如果没有人管理,早晚都得成垃圾站,请贵单位火速查明给予清除。

回复部门:北辰区   回复时间:2010-07-12 08: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沈学义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您咨询的情况,正责成天穆镇尽快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2日


尊敬的沈学义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网上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反映件后,天穆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容办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市容办协同执法人员即刻到达现场,责令养鸡住户立即转移所养家禽。当事人立即将鸡转移屋内,并表示尽快移送它处饲养。如您发现该户家禽处理不彻底,可继续联系天穆镇市容部门(26630968),工作人员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天穆镇人民政府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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