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领导:
您好! 本人为天津市常住居民,天津市户口.(非农业)本人对象为天津市一所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明年毕业。她原籍为河北省石家庄(非农业),上学期间将户口由石家庄迁入天津,转为学校的集体户口,(按照集体户口就算是天津市户口)这样理解对吧.如果今年我和我对象领取结婚证,是否可以直接就将我对象的户口直接迁入天津市的正式户口.注:本人户口现在在我父亲名下,那我通过合法结婚是否立刻能将我对象的户口从学校直接迁入我父亲名下,这中间需要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和文件呢?
请相关领导明示
尊敬的郑亮: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6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