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04年在天津安家,户口在原籍,社保关系也在原籍,现在天津开发区工作,想把社保关系转入开发区,单位好连续上保险,可是去办理时,说没有天津户口不能转入。我就不明白了,国发办【2009】号文件也没规定没有异地户口不能转移啊,你们津人社局【2010】28号文件还通知要贯彻好66号文件,怎么执行的啊,如果暂时不能转移,那什么时候能办呢,是不是说没有天津户口就永远不能办转移了?请在百忙中给我一个解释,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参保人员符合办理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条件,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办理。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6月24日